爭6億美元家產
據媒體14日報道,韓國三星集團被曝家族爭產案,70歲的韓國首富、韓國三星集團總裁遭80歲的哥哥索賠6.37億美元。組織了10人的頂級律師小組,兩人對簿公堂,要求歸還繼承自父親的龐大股份。和分別是三星集團已故創(chuàng)始人李秉喆的長子和三子。
25年后的訴訟:總裁被控私吞
遺產
據報道,14日,已故三星集團創(chuàng)始人李秉喆的長子針對三星集團總裁提起了巨額遺產訴訟,索賠7168億韓元(約合6.37億美元)。
在訴狀中表示,三星生命和三星電子股份是父親在生前以他人名義信托的財產,在父親去世后,繼承人應該根據法定繼承份額分割遺產。而未通知其他繼承人,將遺產擅自變更為個人名義。以此為由起訴。要求提供相當于繼承份額的股份,即“三星生命”(人壽)保險公司824萬股和三星電子57萬股股票,還要求賠償1億韓元等。
據報道,這起訴訟是韓國國內最大企業(yè)的遺產之爭,焦點是是不是能夠重新主張繼承權。主張:“不知道托名股票的存在,我的繼承權遭到侵犯。”不過要找回遭到侵犯的繼承權,首先需要證明有重新主張繼承權的法律依據。
對此,三星相關人士表示:“本事件為民事訴訟,所以集團層面不做任何回應。據了解,繼承份額問題是已經解決的案件。三星方面的立場是,自前總裁李秉喆1987年11月去世之后,已有25年,已經超過了可以向法院主張繼承權的期限(10年)。繼承了集團的經營權,1994年又將三星集團的母公司之一的第一制糖(現CJ)轉交給了長孫李在賢,相關繼承問題也告一段落。
“隱居的皇太子”:長子失意獨居國外
據報道,已故三星集團創(chuàng)始人李秉喆生前育有四男五女,長子,次子李昌熙,三子。李昌熙于1991年去世。1973年,李昌熙搜集三星違法行為,曾被李家監(jiān)禁。
一度被認為是李秉喆的繼承人,并曾擔任三星電子副會長的職務。在20世紀60年代,他曾擔任過三星電子臨時會長并表現出參與經營的意愿,還曾被選為三星集團的繼承者。然而,他的表現顯然不能令人滿意,被老三后來居上。李秉喆跳過長子、次子,將公司交給三兒子。李秉喆先將股權轉到自己名下的基金會,等能掌控大局后,才把股權轉到他名下。
在三星集團經營權的繼承過程中,敗給了,之后便不再參與對外活動,被稱為“隱居的皇太子”。據報道,現在正獨居中國北京。李秉喆去世后,將旗下的食品生產廠CJ給了長子,這也是現在CJ集團的一部分。目前,的兒子李在賢是CJ集團會長。
家族纏“魔咒”:“富三代”紛紛自殺
韓國三星集團成立至今已有70多年歷史,是世界第二大家族企業(yè)。2011年,韓國前25大富豪中,三星家族占8人。但韓國三星家族近年來屢次發(fā)生“家門不幸”,被傳受“魔咒”所困,三代子孫相互疏遠。
2005年,三星集團總裁、老三年僅26歲的第三個女兒李尹馨在美國紐約寓所自縊身亡。李尹馨因擁有三星集團1.91億美元股份而被視為韓國最富有的女性之一。赴美留學前,李尹馨打算和韓國男友結婚,卻遭到父母反對。她只好忍痛與男友分手,并因此患上嚴重抑郁癥,最終選擇自殺。
2010年8月18日,老二李昌熙之子李在燦跳樓自殺,終年46歲。李在燦與前東亞集團會長崔元碩的女兒結婚,自殺前曾分居十年。金融危機爆發(fā)后,李在燦經營的新韓媒體經營陷入困境,2000年公司倒閉。李在燦自殺前很少參加家族聚會,一直獨自一人隱居。他自殺后,甚至沒人為他布置靈堂,也沒有吊唁者。既看不到李在燦的家屬,也看不到三星集團的人。